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。《改革方案》规定,从2019年1月1日起,各项社保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
税务掌握着企业的所有数据,社保由社保经办部门征收改为由税务征收,社保征收效率将大幅提升,现在在中小企业常见的少交或不交养老保险的现象将不复存在。
税务一出手,就知有没有,今日就有新闻传出,江苏常州一企业被追征十年的社保。
具体新闻是这样的,这家叫做常州市柏华玻璃的公司,自2007年12月至2017年11月十年期间欠缴社保合计2011134.15元,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作出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,对格华玻璃公司征收社会保险费。在征收对定生效后,因该公司未全部履行缴纳义务,税务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社保征收新政出台后,对企业及个人的影响如何呢?笔者认为,这个政策出台是为了解决养老金亏空,初衷是好的,但对企业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压力,对居民收入提升也不利。
社保征收新政出台原因:养老金亏空
笔者认为,税务征收社保的背景是养老金亏空。
社保制度的运行机制是拿现在年轻人挣的钱给退休人员发工资。
根据人社部今年5月21日发布的《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3310亿元,其中征缴收入33403亿元,全年基金总支出38052亿元。征缴收入仅相当于支出的的87.78%。
该公报还显示,自2014年开始,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大于征缴收入,当期发生征缴缺口1321亿元。此后,基金征缴收入与基金支出的“缺口”持续扩大。
长期以来,中国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一直存在社保少缴或逃缴现象,所以社保征收新政在此背景下出台。通过强化征管,减少漏缴、少缴现象,弥补养老金亏空现象。
新政后果:居民收入将减少 企业经营压力上升
笔者研究后认为,社保征收新政出台后,预计将大幅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、冲击企业利润,并且对部分居民收入带来负面影响。
根据《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8》显示,缴纳社保的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占比约27%,比上年小幅提升三个百分点,31.7%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下限参保。
现在统一按合规基数缴纳社保,则中国73%的企业运营成本将大幅提升,这73%企业的员工实际收入也将出现下降。
以北京地区税前月薪10000为例,企业需要额外承担的“五险一金”成本为4310元,个人需负担10.2%的三险和12%的公积金,扣除“五险一金”和个人所得税之后员工拿到手的工资仅为7457元。因此,企业实际承担14300元,员工获得的可支配收入仅为7457元。
征收新政后,对企业而言,直接减少企业利润和竞争力,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难以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。
对个人而言,除公积金可在买房和租房时提取,医疗保险直接取现外,其它社保费越高,越阻碍员工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,导致企业员工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和消费下行。
来自国泰君安的研究报告也证实了这点,根据国泰君安的研究,社保征收改制虽然对于补充社保资金缺口,改善居民福利具有长远意义,但征管力度的短期显著提升,预计将显著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、冲击企业利润,对居民当期收入带来负面影响。
根据国泰君安的测算,在征管体制改革后,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。若企业与个人按照当前费率共同承担,将影响企业利润总额13.4%,短期增加企业运营压力。若完全由个人负担,将进一步压低当前居民消费,累计对GDP带来1.5个百分点的冲击。
社保缴费多缴多得有限 养老还得靠自己
今天有中央财经大学的教授在评论社保征收新政时称:“多缴多得是我国社保缴费的基本原则,换言之,大家在职时社保费交的多,退休后养老金也会按比例拿的多。”
笔者认为:这种教授不是蠢而是坏,心里明白装糊涂。
笔者多年来一直在研究我国的社保制度,笔者发现我国当前的养老金是由两部分构成的,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,另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。
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社保个人缴存部分的总额,除以一个固定的数字,每月发放。
基础养老金是主要决定因素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,和公司缴纳的社保关系不大。基本上同一个城市,大家领的基础养老金差不多是一样的。
所以公司替你缴纳的养老金部分,基本就是替国家做贡献了。
企业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,对企业是有好处的,有利于增加企业盈利和竞争力,对员工是有好处的,可以增加实际收入。对整个社保体系是没好处的,亏空会越来越大。
对于当前的社保制度,本质上来说是拿当前年轻人挣的钱养活现在的老年人,可是随着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,当年轻人老了的时候,谁来养活他们呢?
再考虑到通胀因素,指望靠养老金来养老,并不现实,养老还得靠自己。
至于社保亏空问题,笔者认为以国资充实社保是可行的出路,因为国资本来就是全民所有,充实社保理所应当。笔者认为,国资充实社保后,可以适当降低社保缴费率,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企业利润,带动消费和民间投资。